- 託運人需攜帶由政府機關製發具照片之有效身份証明文件辦理託運手續。
- 貨物包裝須完整、無突出尖銳角無變形或溢漏現象。
- 易碎、液體及含乾冰冷藏貨物請主動告知櫃台人員。
- 計費方式:單件重量未滿10公斤以10公斤計價。
- 易腐食品、海產、活生動物、一般文件貨物等,限當天內領取,超過期限,本公司概不負責。
- 貨物於本公司保管或運送裝卸中,有毀損滅失之情形時,依中華民國「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規定理賠,最高不得超過每公斤新台幣壹仟元。
- 凡遇天候不良或機械故障等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班機延誤或取消時,造成託運物品腐壞損失者,本公司概不負責。
- 單件託運物品重量不可超過30公斤。
- 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有時效限制之證照不受理託運。
- 機械用油如機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剎車油等油品不受理託運。
- 危險物品及違禁品不受理託運。
- 民航局公告載運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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