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規定
1.
旅客欲購買「立榮假期」套裝旅遊行程,請洽各大代售旅行社訂購,為確保訂房權益,請於訂購3日內付款,並且最晚於出發日前7日付款,若為7日內訂購之旅客則需於當日付款,並向旅行社領取『立榮假期確認明細表』。
2.
使用時須出示身份證件,並應接受航空公司及飯店之身份核對,若未提供身份證件時,航空公司及飯店可拒絕旅客使用。
3.
購買套裝行程同時,已由代售旅行社開立代收轉付(含機票及住宿),使用時不另開立發票。
4.
參加套裝行程之優惠機票,不得簽轉,不得單獨退票,不得更改航線,並請遵守機票之使用規定,需於飛機起飛前三十分鐘報到。
5.『立榮假期確認明細表』一經開立後,內容不得擅自更改,各行程日期限當日使用,如需要更改,將會有手續費用產生。
6.
為確保權益,搭乘晚班機者,請於住宿當日與飯店確認入住(Check-in)時間。
7.
飯店如有提供接機服務者,請旅客自行與飯店聯絡接機時間。
8.
本套裝行程,不含兵險費用,旅客於代售旅行社處付款時,需將兵險費用一併付清。
9.
在劃位時,若旅客持有與本公司有升等禮遇之簽約銀行信用卡,於有商務艙之班機可限空位升等商務艙。
10.
本套裝行程,可接受立榮航空飛行卡累計哩程,詳細內容請參考會員手冊。
11.
旅客若購買立榮假期租車產品,租車公司會在行程出發前一天主動與旅客聯繫取車作業事宜。
12.
立榮假期產品內容中之機票不可於出發當日來回使用。
退票規定
1.
若旅客於出發日前7日以上更改/取消行程,手續費用為每人200元;如於出發日前7日內更改/取消行桯,除需收取每人500元手續費外,並需收取飯店一晚住宿費用及其它附加取消費用(如:船票、車輛…..等)。退票時請備齊相關憑證至原開票地點辦理,若旅客於出發當日或出發日後要求退票(除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天候異常)不得辦理退票。
2. 立榮假期產品若遇不可抗力因素,未完全使用之剩餘項目,將按包裝之優惠價格退還,恕無法退回剩餘項目之全額費用(如:機票票面價值) 。
3. 退票請於出發日起算一個月內至原購買旅行社辦理,旅客辦理退票時需檢附相關單據(如:機場所開立之『天候異常證明單』)。
不可預見之狀況
1.
班機、飯店可能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有所改變,旅行社、立榮航空及飯店(以下簡稱『我方』)會盡一切能力安排等價之行程替代,以免旅客權益受損,惟滯留費用需由旅客需自行處理(旅客可於購買立榮假期產品時,委託旅行社自費加購滯留險)。
2.
飯店未盡照顧之事宜(如餐點之供應、服務品質及態度),請逕向飯店反應,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責任條款
1.
旅客購買立榮航空「立榮假期」產品,視為同意『立榮假期確認明細表』上載明之作業規定,並同意委託『我方』代為安排交通,飯店住宿及有關飯店之其他服務(如餐點、機場接送等)。
2.
立榮航空公司僅依相關法律規定對所提供之航空運送服務負其責任,其他行程中(航空運送除外)產生之人員傷亡、財務損失、意外、延遲或其他事故,不負任何責任,應由實際對旅客提供服務之飯店、船、租車、行程等之業者負責。
3.
『我方』得視實際狀況保留更換同級飯店之權利,『我方』會盡力安排並提供妥適之協助以確保旅客權益。
*** 立榮航空保有航班異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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