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承載介紹

承載尺寸介紹
機型 載運尺寸(L*W*H)
ATR 72-600 100*80*100cm
A321 100*80*100cm
 

計費重量
  • 託運物品之計費重量是取材積重量及實際重量二者較大者。
  • 材積重量(KG) = 長(cm) * 寬(cm) * 高(cm) / 6000

託運注意事項
1. 國內線:
  • 請於班機起飛前30分鐘完成託運手續。如活生動物請於起飛前1小時完成託運手續。(活生動物載運,最大裝運寵物的容器或籠子之長x寬x高必須小於80 x 60 x 80公分,詳細請參考寵物載運)
  • 機場貨運站受理各航線託運截止時間,請洽詢各機場貨運站。
  • 託運人需攜帶由政府機關製發具照片之有效身份証明文件辦理託運手續。
  • 貨物包裝須完整、無突出尖銳角無變形或溢漏現象。
  • 易碎、液體及含乾冰冷藏貨物請主動告知櫃台人員。
  • 計費方式:單件重量未滿10公斤以10公斤計價。
  • 單件託運物品重量不可超過30公斤。
  • 易腐品、海產或活生動物…等特殊貨物,僅限當日領取,如超過期限造成貨物損毀,本公司不負保管責任。
  • 本公司A321機型因下貨艙無空調溫控設備,除水產類(如魚、蝦、龜、蟹、蛙)外,其他活生動物恕不受理託運。
  • 機械用油如機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剎車油等油品不受理託運。
  • 本公司不受理含有民航局公告之危險物品及本公司拒絕載運物品:如貴重物品和文件、強烈異味之貨物…等。
  • 貨物於本公司保管或運送裝卸中,有毀損滅失之情形時,依中華民國「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規定理賠,最高不得超過每公斤新台幣壹仟元。
  • 遇天候不良或機械故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班機延誤或取消而造成託運物品腐壞損失者,託運人同意免除本公司責任。
  • 民航局公告載運單價:
幣值:新台幣
航線 每公斤單價 航線 每公斤單價
臺北─金門 19 臺中─金門 17
臺北─澎湖 17 臺中─澎湖 15
臺北─南竿 17 臺中─南竿 20
臺北─北竿 17 嘉義─金門 17
臺北─花蓮 13 嘉義─澎湖 13
臺北─台東 18 臺南─金門 17
高雄─金門 17 臺南─澎湖 12
高雄─澎湖 14
  • 免稅地區各航線運費計算標準一覽表:
幣值:新台幣
航線 每公斤單價 航線 每公斤單價 航線 每公斤單價
澎湖─臺北 16 金門─臺北 18 南竿─臺北 16
澎湖─臺中 14 金門─臺中 16 南竿─臺中 19
澎湖─嘉義 12 金門─嘉義 16 北竿─臺北 16
澎湖─臺南 11 金門─臺南 16 金門─澎湖 12
澎湖─高雄 13 金門─高雄 16 澎湖─金門 12

2. 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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