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客艙安全及遵守民航法規,出口旁的座位不適合下列乘客:
1. |
體能、活動力及機動性不佳者。 |
2. |
年齡小於15歲者。 |
3. |
無法了解本公司的各項機上安全須知,或無法傳達此相關訊息給其他乘客者。 |
4. |
有視力障礙者。 |
5. |
有聽力障礙者。 |
6. |
有語言障礙無法協助其他乘客疏散者。 |
7. |
攜帶幼童者。 |
8. |
乘客為被遣返出境者或其隨行者。 |
9. |
攜帶服務性動物者(如導盲犬)。 |
10. |
攜帶佔位行李者。 |
11. |
因執行被賦予之義務而可能遭致傷害者。 |
如果您的座位在艙門或出口旁,飛機完全停妥後、空服員給予指示時(若空服員失能無指示給予,聽聞撤離訊號或口令後),請您協助執行下列事項:
1. |
確認緊急出口的位置。 |
2. |
認識緊急出口的開啟裝置及操作方式。 |
3. |
跟隨空服員口頭指示、手勢和動作,以協助機上其他乘客完成疏散準備。 |
4. |
將緊急出口艙門移開後,應妥善放置,使其不阻礙通道。 |
5. |
評估逃生滑梯是否可正常使用,並在固定後,協助其他乘客以逃生滑梯儘速疏散。(本項不適用於無逃生滑梯之機型) |
6. |
評估、選擇一條安全逃生路徑遠離飛機。 |
在您明瞭就坐於艙門及出口旁座位的各項義務後,如果您不適合或無協助意願,請立刻通知本公司劃位及空服人員,我們將為您更換座位。
感謝您對民航法規的遵守與確保客艙安全的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