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7 / 07 / 01
依民航局及国际民航组织所发布(ICAO)的「旅客携带电子产品最新安全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旅客托运行李中所有含锂电池之电子产品(如手表、手机、计算机、照相机、手提电脑、录影机等),需于托运前确认已经完全关机(非处于睡眠或休眠模式),并做好妥善保护措施,确保该电子产品不会因未预期情形下启动而影响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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