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保護政策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08月27日

保護您交付予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之個人資料及隱私是本公司的責任。期望您能知道有關您的權利,進而安心地使用本公司為您量身訂做之各項服務。當您開始或繼續使用本公司的服務,表示您已閱讀、瞭解、同意本公司之隱私保護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為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及隱私,本公司將不定期地修訂本政策。在此,謹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以下簡稱「GDPR」)第7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並特向您說明本公司之隱私權保護承諾: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為提昇服務品質及加強個人化服務,本公司個人資料蒐集的目的在於進行訂位與機票相關資料之建立、開票通知與行程資訊發送、交通運輸管理、各項消費者/旅客服務與管理、其他異常服務處理、顧客意見處理、貨運服務及管理、款項支付、行李/貨運理賠、行銷、服務、網路廣告及統計調查與分析等運用。

本公司除依本政策目的範圍內利用您的個資外,得因下列情形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或例外使用:

  1. 為遵循國內外之法律規定,包含但不限於民航、海關、外交、公共衛生(檢疫)、檢警、司法調查等法律規定。
  2. 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3. 為免除您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4. 為防止您以外之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5. 經您同意或有利於您的權益者。
  6.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但書、GDPR第9條第2項之規定者。

個人資料蒐集方式

本公司將透過下列方式、管道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1. 當您向本公司訂位、購票、預購各類附加服務,或參與實體、網路活動、同意或點選網路廣告。
  2. 當您使用網路服務(例如選位、報到、搭機意見回饋)或聯絡本公司客服中心、票務及機場櫃檯,進行售後服務、意見反應或其他異常服務處理等。
  3. 機場作業流程(如報到、託運、登機及貨運服務)。
  4. 當您同意本公司之Cookie及類似追蹤技術。
  5. 當您參與本公司之行銷統計或市場調查活動而填寫實體或線上表單或問卷。
  6. 本公司可能透過其他第三方蒐集或接收您的個人資料如:代您預訂機票的代理人及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等。

特別提醒您,當您預訂或購買非本公司銷售之旅遊相關產品,因其牽涉第三方的交易平台,故您所輸入之個人資料將有可能為第三方蒐集、處理及利用,第三方如何蒐集和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應依其規範,不為本隱私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請您務必自行詳閱後作出是否同意其隱私保護政策之決定。

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第9條第2項所列情事不在此限。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透過上述個人資料蒐集方式,本公司可能會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包括:

  • 可辨識個人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公司)地址、以前地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號碼、網路平台申請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相片、電子郵遞地址、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使用者密碼、網際網路協定IP位址、Cookie及裝置唯一識別碼或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 可辨識財務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 政府資料中可辨識個人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身心障礙證明號碼、退休證之號碼、證照號碼、護照號碼等。
  • 關於個人之描述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聲音等。
  • 有關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子女、受扶養人、家庭其他成員或親屬、父母、同居人及旅居國外及大陸人民親屬等。
  • 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過去之遷徙、旅行細節、外國護照、居留證明文件及工作證等相關細節。
  • 休閒活動及興趣之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嗜好、運動及其它興趣等。
  • 職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各種職業、職稱等。
  • 賠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受請求賠償之細節(合約內容、賠償項目、數量)、數額等。
  • 健康紀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醫療報告、治療與診斷紀錄、醫師診斷證明、檢驗結果、身心障礙種類、等級、有效期間、身心障礙證明證號及聯絡人等。
  • 其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無法歸類之信件、檔案、報告、錄音、電子郵件或顧客意見(信函、電子郵件)等。

特殊個人資料:依照個案情況不同,本公司在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可能適用單一、多國或多種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這將導致您的部分個人資料被視為特殊或敏感類型之個人資料,例如:生物特徵識別、健康等個人資料,本公司除依適用之法律應蒐集及處理者外,原則上本公司不處理上述之特殊或敏感類型之個人資料,惟若您主動提供以利本公司處理您的個人化需求時,本公司將依法律要求進行蒐集、處理與利用。

提醒您,若您不能提供相關服務範圍所需之個人資料,將有可能無法完成全部或部份您所需之服務及交易。

個人資料使用方式

當您同意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時,本公司將以下列方式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完成您所要求的資訊或服務,並維護您的權益:

  1. 使用本公司之購票服務:
    (1) 本公司將利用您之個人資料進行訂位與機票相關資料之建立,包括開票通知與行程資訊等發送、購票證明單、收據、發票、票價資訊及網路相關服務等。
    (2) 本公司將利用您之個人資料確保金融交易及授權之安全性、可靠性,並於交易過程(如信用卡授權)中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交給金融機構進行驗證以完成購票交易。
    (3) 本公司將利用您之個人資料寄送電子郵件、App通知與簡訊服務,例如:利用旅客之電子郵件帳號或手機號碼傳送航班相關等資訊。
  2. 傳輸(包含跨境傳輸)您的個人資料予本公司之人員、代理人員,本公司之簽約商、代理商、聯營公司、集團與合作夥伴(以下合稱本公司合作夥伴)等,以提供您所需之資訊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一般/網路訂位購票、網路辦理劃位手續、簡訊服務、網路活動、社群活動、各類實體活動及機場作業相關流程等,以及為提供您所需資訊或服務所為之資訊調查、交換、統計與分析。
  3. 向您介紹、行銷及推播本公司、及與本公司有特約合作關係之第三方及本公司合作夥伴所提供之產品和服務。為維護您的權益,本公司在對您進行首次行銷前,會提供您表示拒絕行銷的方式,如您已同意本公司之行銷而於日後不再願意收到相關資訊時,您可以透過上述方式選擇拒絕收取此類行銷資訊。
本公司保證未經您的同意,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於與本服務或交易無關之第三方或非上述目的以外之用途。但如係為配合司法單位、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目的時,不在此限。

個人資料使用期間

上述個人資料之使用期間係指依照蒐集之特定目的、相關法令(例如:中華民國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GDPR等)所定、因執行業務所須之必要保存期間(較法規規定期間長者)、依個別契約所定之保存年限或為配合政府及司法調查或進行訴訟之期間內。

當本公司對於您的個人資料的蒐集目的消失或利用保存期間屆滿時,本公司將主動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使用地區

您的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傳輸(包含國內及跨境傳輸)並儲存在相關委託廠商安全的資訊環境中,並由本公司相關航線位於國內各地之營運據點及資料儲存地處理、利用,以便提供您所需求之相關商品或服務。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公司將採取足夠的保障措施,以符合應適用之個人資料及隱私保護規定、相關法規及本政策之要求。

資料保護措施及聯繫方式

為確保本公司全體人員、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廠商及其員工、臨時雇員、訪客等於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皆符合相關法令,本公司已制定工作指導書(立榮航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作為各作業流程規範。

另採用以下安全措施來保護您提供予本公司的個人資料,以確保您的個人資料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1. 有關您個人資料的存取,必須通過本公司身份和存取權限的控管機制。
  2. 本公司與所屬員工及委外廠商均約定,於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應負保密義務,且須遵循本公司之資訊安全政策及規範。
  3. 每年對所屬員工施以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教育訓練,強化合規意識。
  4. 每年執行蒐集、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作業之內部合規查核,並檢視內部政策之適法性;另彙集內外部議題與利害相關團體之要求實施風險評鑑,並納入風險管理程序,以期發掘潛在風險與及時處理與追蹤。
  5. 每年一次由外部獨立機構稽核本公司個資保護相關管理措施,透過獨立客觀角度強化管控機制落實有效。
  6. 本公司之網路基礎環境、網路交易及個人私密資料均透過高科技的加密安全傳輸方式保護,於網路傳輸前均預先進行資料加密,以防止資料被截取及盜用。
  7. 本公司對於違反個資保護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若經調查發現確有涉入違反個資保護相關適用法規之情事,包括負有監管職責之人未報告錯誤行為等,本公司將立即檢討改善管理措施,並依照勞動契約、內部紀律規範及程序等進行懲戒處分。
  8. 若您對本公司隱私保護政策有任何意見,可透過以下管道與我們聯繫: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保護負責人
    10455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117號8樓
    communication@uniair.com.tw

您對於個人資料之權利

當您已交付本公司有關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您同意的目的及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得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以及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第16條至第20條得行使以下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限制處理。
  • 限制自動決策。
  • 請求刪除。但若旅客個人資料處理係屬必要而依相關個資法令,該等資料不適用於刪除權之行使時,本公司可能因此無法進行作業及回覆。
  • 請求資料攜出。
  • 拒絕行銷、請求退出行銷:您有權隨時拒絕本公司以直接向您行銷本公司商品或服務為目的而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拒絕、退出行銷之方式請參照「個人資料使用方式」第3點內容。

基於合法以及服務提供需求,或相關法令規定,個人旅遊資料有其必要的保存期間需求。我們需保留資料以提供您所需要的旅遊服務或是之後針對該服務您後續提出客訴抱怨或意見的調查,並將可提昇您未來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的使用經驗。

您可透過本公司的客服中心或各地機場櫃檯申請行使屬於您個人資料的權利,經本公司確認身分無誤後,將儘速進行處理。如果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如使用暱稱),因無法確定您的真實身分,本公司將無法配合您的權利行使。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本公司將拒絕您所提出的請求並說明原因。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公司可能向您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隱私權保護安全聲明修訂

本公司將不定期修訂本隱私權保護安全聲明內容以符合相關法律規範,最新版本將會標示更新日期呈現於此網頁。當本公司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上作出大修改時,為維護您的權益,本公司會在網頁上張貼告示,讓您知曉相關事項。

準據法暨管轄法院

因本網站造成之爭訟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如您對我們的安全聲明及隱私保護政策有任何意見,歡迎與本公司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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