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 / 02 / 26
1.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請隨身攜帶並勿置於座椅上方置物櫃。基於飛航安全,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如個人電子產品有使用電源的需求,建議登機前先將個人電子產品充滿電量。2.禁止攜帶電池容量超過160Wh之行動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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