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 / 03 / 31
1. 每位旅客最多僅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2. 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得託運,請隨身攜帶並勿置於座椅上方置物箱。基於飛航安全,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3. 禁止攜帶電池容量超過160Wh之行動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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