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假期分階段收取退票手續費
發佈日期:2026 / 01 / 27
為了讓更多旅客能訂到想要的連續假期機位,依據「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二條規範,本公司自 2026 年勞動節連續假期航空疏運期起,正式實施 「連續假期分階段收取退票手續費」。
此規定同步適用於 2026 年勞動節後,每逢3日(含)以上法定連續假期航空疏運期航班(僅限於本島往返金門/澎湖/馬祖),旅客辦理退票的手續費將依退票申請日距離航班起飛日的天數,按階段比例收取。說明如下:
| 申請退票時間 | 手續費 | 以5月2日16:00出發航班為範例說明 |
| 起飛日前七日(含)以上 | 票面價 10% | 4月25日23:59(含)以前 |
| 起飛日前一日至六日 | 票面價 20% | 4月26日00:00至5月1日23:59止 |
| 航班當日且起飛前 | 票面價 30% | 5月2日00:00~16:00止 |
| 航班起飛後 | 機票逾期作廢,無法退票 | 5月2日16:01起(例如: 5月3日) |
詳情請參閱:國內線機票規定
※註: 網路促銷優惠票起飛前退票手續費依原規定,不在此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