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訂位服務

 

當您使用本系統時請先閱讀以下相關聲明及規定事項,若您無法接受或同意本系統之使用規定時,請您切勿使用本系統;如您非旅客本人,請務必將機票使用規定及限制事項轉告旅客本人充分瞭解並同意後,再進行訂位購票程序。

•一般聲明
1. 本系統之信用卡付款交易已透過SSL(加密系統)加密認證,您的資料將被安全保護。您所輸入之個人資料除作訂位開票交易相關事項或因政府執法機關依法定程序要求外,不會透漏給第三者作商業或其他用途。
2. 本公司對於本系統所提供之各項促銷票價相關細節保有調整變動之權利,並隨時於網站上公告,不另行通知。前述相關調整變動不溯既往,如您已完成訂位購票手續,則您已購促銷票價不受之後的價格調整影響。
3. 有關全額票價之調整,依據定型化契約第六條之規定:「機票於有效期限內,航空公司調整全額客運票價並經民航主管機關備查者,航空公司與乘客雙方均同意照調整前後機票票面價之差額多退少補。」
4. 您在本系統完成交易後,即構成有效購票契約,任何爭議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本契約之準據法。
5. 根據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2項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3條規定,國內線已依主管機關規範制定「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旅客更改訂位及辦理機票退票等作業依契約內容辦理,不適用7天鑑賞期(猶豫期)之規定。
6. 如您需提供特殊服務者(如電動輪椅運送規範),請您務必主動與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繫,以便做妥善安排;若未事先告知,如因該班次之特殊需求旅客人數額滿,本公司得請您改搭其他班次,或遇您有情況特殊不適合飛航情形時拒絕您登機。
7. 本公司將盡力配合您的需求,提供您安全、舒適的飛航服務,惟如您因個人健康(如:突發心臟病、癲癇或其他重病、疑似感染法定傳染病等)等不可歸責因素致不適合搭乘飛機時,您已支付之票款,本公司將為您辦理退票,且不收任何退票手續費。

•網路購票個人資料蒐集前告知聲明
立榮航空全球資訊網電子商務網站為了確保消費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將使用旅客之個人資料,謹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第7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1. 網路購票個人資料蒐集,目的在於進行訂位與機票相關資料之建立、開票通知與行程資訊等發送之所需,將透過網路購票方式進行個人資料的蒐集。
2. 網路購票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 C001辨識個人者: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以前地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即時通帳號、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相片、指紋、電子郵遞地址、電子簽章、憑證卡序號、憑證序號、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使用者密碼、網際網路協定IP位址、Cookie及裝置唯一識別碼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2) C002辨識財務者: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保險單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3)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包括但不限於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稅籍編號、保險憑證號碼、身心障礙證明號碼、退休證之號碼、證照號碼、護照號碼等。
(4) C011個人描述:包括但不限於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聲音等。
3. 上述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係指依照蒐集之特定目的、相關法令(例如:台灣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所定、因執行業務所須之必要保存期間(較法規規定期間長者)或依個別契約所定之保存年限為利用存續期間。旅客之個人資料蒐集將用於本公司位於全球各地之營業所,以便提供相關服務。
使用本公司之線上購票,將用於下列之用途:
(1) 進行訂位與機票相關資料之建立、開票通知與行程資訊等發送、購票證明單、收據、發票、票價資訊及網路相關服務等之所需。
(2) 金融交易及授權:旅客購票所提供之財務相關資訊,將於交易過程(如信用卡授權)時提交給金融機構以完成購票交易。
(3) 電子郵件、App通知與簡訊服務:本公司將利用旅客所填寫之電子郵件帳號或手機號碼傳送航班相關等資訊。
4. 旅客交付本公司個人資料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定以及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第16條至第20條得行使以下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限制處理。
限制自動決策。
請求刪除。但若旅客之個人資料處理係屬必要而依相關個資法令,該等資料不適用於刪除權之行使時,本公司可能因此無法進行作業及回覆。
請求資料攜出。
基於合法以及服務提供需求,亦或相關法令規定,個人旅遊資料有其必要的保存期間需求。我們需保留資料以提供您所需要的旅遊服務或是之後針對該服務您後續提出客訴抱怨或意見的調查,並將可提升您未來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的使用經驗。

您可透過本公司的客服中心或各地機場櫃檯申請,經本公司確認身分無誤後,將迅速進行處理。如果您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如使用暱稱),因無法確定旅客真實身分,本公司將無法配合旅客隱私權主張。

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3條規定,得於15或30日內為當事人申請准駁之決定,並以書面將原因通知當事人。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公司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訂票注意事項
1. 本系統可接受訂位日期為訂位當日及往後360天內之所有開放班次;如您欲訂購當日出發之班次,必須於班機起飛1小時以前上網訂購。
2. 本系統所販售之各類機票,均有其相關規定,當您點選欲訂購的機票後,會出現該機票的使用規定,請確實詳細閱讀並審慎考慮確定接受後再進行訂位購票。
3. 如您需要購買本系統未販售之機票種類,請逕至本公司售票櫃檯購買,相關細節請撥本公司服務電話洽詢。
4. 請您務必謹慎輸入旅客的正確姓名與證件號碼,您在本系統完成網路訂位付款購票手續後即不可更改。若完成購票手續後發現所輸入資料有誤,須重新購票。資料有誤之機票可辦理退票,將依原機票規定收取退票手續費。

•付款方式
本系統提供訂位及購票一次完成的便利服務,您可以使用信用卡或銀聯卡付款:

1. 代訂機位刷卡購票者,其卡別附贈之保險範圍,可能不包括持卡人以外之人,為保障旅客權益, 建議搭機旅客使用本人之信用卡或銀聯卡購票。如為他人代訂機位刷卡購票者,請務必特別注意保險範圍。
2. 本系統可接受以下卡別付款:
‧VISA
‧MasterCard
‧JCB
‧American Express
‧銀聯卡
您須同時進行網上訂位與付款購票才算完成完整之訂位購票交易。

•法定身心障礙者及需特殊服務者注意事項
為使您享有安全、舒適的飛航服務,如您為法定身心障礙人士或須本公司提供特殊服務者(如行動不便者、須提供輪椅、氧氣筒者、十二歲以下單獨搭機兒童、孕婦、攜帶寵物者等,請點選此處,參閱詳細說明),請您務必主動與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繫,俾便安排規劃服務事宜。

•報到須知
1. 請於班機起飛前30分鐘至本公司自助服務機台(KIOSK)或機場櫃檯完成報到劃位手續,逾時本公司將開放座位予現場候補旅客;劃位時,請出示由國內外政府機關所核發與機票姓名欄相符之身分證件及購票使用之信用卡,以便核對身分及付款資料。
2. 為保障搭機人與刷卡人之權益,如搭機人與刷卡人非同一人或無法出示購票信用卡驗證時,請以下列方式之一到機場辦理報到手續,否則本公司得拒絕旅客使用該張機票搭乘:
請刷卡人攜帶購票使用之信用卡,陪同搭機旅客至機場辦理報到手續。
請刷卡人填妥付款承諾書(可點選下載使用)證明確實代搭機人刷卡支付機票價款,由搭機旅客持往機場辦理報到手續。
請搭機人於辦理報到手續時填寫付款具結書(可點選下載使用),具結如信用卡未能成功扣款時將由搭機人自行支付機票價款。

•更改班次規定
1. 本系統販售之機票分為「可更改班次之機票」及「限當日當班次使用之機票」兩種,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您務必於訂位購票前先閱讀各類機票之相關規定。
2. 購買「可更改班次之機票」者,於更改班次時免收手續費。
3. 有特殊情形(如:天災等不可抗力或可歸責於航空公司致航班時間調整)更改班次時,不收手續費。

•退票作業規定
1. 退票作業規定可能因機票類別或連續假期管制作業而有不同,為確保您的權益,請您務必於訂位購票前先閱讀各類機票之相關規定。
2. 辦理退票方式:
銀聯卡:以本系統或者立榮航空App辦理退票。
信用卡:以本系統或者立榮航空App辦理退票,或也可由原刷卡人攜帶原使用的信用卡至本公司各機場辦事處辦理退票。
3. 若您原購票時所使用的信用卡或銀聯卡已逾期、遺失、被竊、毀損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使用者,原刷卡人得提出換發或補發之新卡或相關證明文件辦理退票。
4.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乘客之事宜,致無法飛航而欲辦理退票者,請洽本公司各機場辦事處辦理,將不收取任何手續費或其他費用。
5. 退票手續費係以售價扣除兵險附加費後之金額乘上某一手續費率計算,手續費率則可能因機票類別不同或於所訂班機起飛前/後辦理退票而有差異,範圍自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不等,請您於訂購各類機票前詳閱其規定。

•其他
1. 有關旅客權益未於本須知載明者,適用「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範本」相關規定。
2.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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