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行程未逾期
● 原行程已逾期
1. 立榮航空網站的「更改行程」功能及立榮航空App的「行程管理」功能皆可用來更改您的行程。
2. 您若持有於立榮航空官網、App或超商開立但行程逾期未使用的有效機票,可於原行程班機
起飛日兩天後
,上網或使用App透過「
更改行程_原行程已逾期
」功能重新訂位。
3. 若您使用「
更改行程_原行程未逾期
」功能更改來回行程,欲延後的航段日期
晚於
後段行程,
請先將後段行程往後延
,再更改前段行程。
4. 交易中含有「
限當日當班次搭乘
」之機票,皆無法更改行程。
1. 線上劃位服務受理時間為
班機表定起飛前一天至表定起飛前60分鐘
。
2. 若您完成線上劃位後臨時有事將不搭乘,在劃位受理時間內,也可回到此一功能頁面中取消劃位。
(同組訂位代號同行者將一併取消劃位)
1. 可於
每日中午12:00以前
候補翌日起至往後360天內之所有班次。
2. 成功候補上機位之旅客將收到簡訊通知,可利用立榮航空網站「已訂位後網路開票」、立榮航空App「我要付款」或超商「付款」進行付款開票;若持「有效期限內之機票 」 請與客服中心聯繫。
1. 適用於透過立榮航空網站、立榮航空App及超商,以信用卡或銀聯卡支付購票的交易。
2. 經本系統申請之退票服務
皆須收取退票手續費
。惟若您搭乘航班因天候異常或機械因素取消時(以現場服務人員判定通知為原則),符合注意事項1之交易可於航班
宣佈取消後2個小時
逕至本系統或App辦理退票免扣手續費,請仔細確認退款金額無誤再送出資料。
3. 退票申請只針對單一身分證號的單張機票進行退票,並非同組訂位代號同行者將一次退票。
1. 購票證明單列印 :
營利事業申請時,請務必輸入買受人(公司行號)及統一編號。
列印期限至搭機日起90天。
本證明單僅供旅客購票列帳參考,非搭機證明單。
若您是參加旅遊團體或向旅行社購買機票,請聯絡所屬旅行社索取購票相關資訊。
本證明單列印後,表單內容將無法變更。
現行國內線之電子機票已將收據與登機證合而為一,登機證上即印有立榮航空之統一編號及購票金額,因此
您可保留登機證作為報帳之依據
。
2. 退票收據列印
1. 國內線票價表
2. 國內線機票規定
1. 特別服務
2. 行李訊息
3. 搭機注意事項